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河南地质局选聘破产代理律师事务所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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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2 09:05


现就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河南地质局选聘破产代理律师事务所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专项代理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河南地质局某子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立案

项目编号:ZHMD15CG20260038

采购人: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河南地质局

二、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河南地质局拟选聘律师事务所专项代理所属子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委托事项结束。特别约定:自合同签署当日起算,若6个月内该子企业破产清算事宜未能完成立案,未取得人民法院出具的破产受理裁定书的,受托方代理授权自动终止,双方可解除合同,采购人有权另行选聘其他律师事务所承接该破产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2.采购控制价:人民币19万元。

3.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完成以下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尽职调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职工薪酬、涉诉案件全面摸排;

(2)文书起草:破产申请书、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职工安置方案、审计评估配合文件;

(3)法院立案代理:递交材料、参加听证、答复法官核查问题;

(4)立案后配套:配合法院、未来管理人交接、债权核对、衍生诉讼预案、职工维稳法律意见;

(5)全程风控、出具阶段性法律意见书。

4.服务成果要求:破产申请法院正式立案,取得《受理破产清算申请裁定书》及《指定破产管理人决定书》。

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供应商须为依法设立并取得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年检有效。

2.破产管理人资格:供应商须具备破产管理人资格,列入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商业信誉与财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

4.社保缴纳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凭证或书面承诺)。

5.无不良执业记录:供应商近三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律师事务所及其主要合伙人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提供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全国律师执业诚信失信处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7.项目负责人及团队要求:

派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须为执业律师,且具有完整破产清算案件代理的实务经验(提供能证明其作为主要参与人的项目案例材料,如委托合同、法律文书等,关键信息可隐去)。

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均具有律师执业资格。

供应商须承诺中选后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与响应文件中一致,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8.利益冲突回避:供应商及拟派团队成员与本次破产清算所涉企业及其关联方股东、高管、债权人不存在利害关系,能够保持中立履职(提供书面承诺)。

四、报名方式

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18日,进行现场报名。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273629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76号主办公楼320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于报名时领取。携带密封好的响应文件于2026年6月22日上午9:00时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进行谈判,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递交文件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76号主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河南地质局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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