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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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4-19 08:30
局属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为便于各部门、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23年劳动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2023年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放假,共5天。
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安排好经营、安全、保卫、服务、值班等各项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给主管领导,并妥善处置;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假日出行的职工,要注意出行安全,确保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五一假期过后,根据河南省相关文件要求,为便于职工工作生活,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14点30分至18点,上午上班时间不变。
综合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